新小区交付前物业需和开发商“对账”
中国宜居网日期:2019-01-09 14:01:39来源:[db:出处]
[导读]: 新小区交付前物业需和开发商“对账” 山西晚报讯(记者 张磊)昨日,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为加强对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,维...

新小区交付前物业需和开发商“对账”

山西晚报讯(记者 张磊)昨日,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为加强对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,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,促进房地产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市房管局与市工商局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太原市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》,并发布了《太原市物业承接查验协议》示范文本。

当房屋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后,业主找物业、物业找开发商、开发商与物业扯皮……业主的合法权益迟迟无法维护。问题关键在于建筑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承接验收时不力、不到位。今后,太原将有效解决类似问题。

太原市对实施承接查验的条件、承接查验的主体责任、承接查验的主要资料、物业承接查验的范围、物业承接查验行为授权方式、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关键环节、物业承接查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。按照规定,建设单位或业委会在物业招投标时,应当参照《太原市物业承接查验协议》示范文本,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签署合同。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30日前,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。物业交接后,建设单位如未能按照《物业承接查验协议》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,导致业主人身、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,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分享到:
新闻热点
家居快讯
房产资讯
智能家居
中国宜居网关于版权事宜声明:
“风口”上的长租公寓 谁来维护租客的权益_中国宜居网


关于中国宜居网-媒体报道-人才招聘-广告服务-友情链接-联系方式
中国宜居网 版权所有 2001-2019
采编中心:010-87878787 广告服务:010-87878788 技术支持:010-87878789
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,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,请您与中国宜居网客服联系 QQ564-565-515